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(林小钰、张桂铨)
文章来源: 阳江市阳东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发布时间: 2026-07-03 14:48 浏览次数: -
林小钰、张桂铨因保管不善,将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永安路209号东泰花园17幢1层106房(证号:粤(2023)阳江市(阳东)不动产权第0007423号、粤(2023)阳江市(阳东)不动产权第0007424号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林小钰、张桂铨
2026年7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