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关于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市级复核的公告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>的通知》(教督〔2017〕6号)精神,按照《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(市、区)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粤府教督函〔2020〕34号)要求,我区对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自查,已达到申报要求,拟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市级复核。现将自评情况予以公示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9月23日前通过电话、书面等形式反馈至阳东区教育局。
附件:促优质均衡发展 办人民满意教育— 阳江市阳东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自评报告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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